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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319槍擊事件
三一九槍擊事件(簡稱三一九事件)是發生在2004年3月19日下午,對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和副總統的陳水扁與呂秀蓮的槍擊事件。事件經美籍刑事專家李昌鈺等協助調查,由臺灣方面的地檢署及刑事警察局結案,認定該事件的嫌犯為已自殺身亡的陳義雄。由於此事發生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投票日的前一天,引起巨大的政治爭議空間。 動機疑點 這兩槍看起來不想致人於死,動機很可能不在殺人,而在政治影響。 1.使用土製槍械,威力比制式槍械小。 2.土製槍械無膛線,彈道比較不穩定,不可能精準瞄準移動中的人員只擦傷肚皮,應是誤傷。 3.如果同一人連開兩槍,兩槍間隔太短,開完第一槍,因後座力而槍口上揚,第二槍無法瞄準。 4.火藥減量,第一顆子彈只夠打破玻璃,第二顆子彈只夠打破一層夾克,掉在陳水扁衣內。 5.如果兩顆子彈調換順序,第一槍打不穿玻璃無法傷人,第二槍反而可能致人於死。 6.火藥減量,子彈威力非常小,打破玻璃後的彈道會因動能衰減而急速下彎,無法預測。 7.第一槍有充足時間瞄準,但並沒有朝沒被玻璃擋住的人體上半身頭胸等要害直接射擊,而是打擋風玻璃,之後傷及下半身的膝蓋。 子彈火藥減量疑點 以下矛盾,可由嫌犯唐守義解釋。 1.據嫌犯唐守義表示:為害怕出人命,所以只裝五成到六成的火藥。 2.刑事警察局專案報告指出:唐守義為增加子彈火藥容量,將底火坫片的牙數由四圈改為二至三圈。 以下矛盾,可由侯友宜先生解釋。 1.2004-06-24 刑事局長侯友宜強調,歹徒沒有刻意將火藥減量。 2.據嫌犯唐守義表示:為害怕出人命,所以只裝五成到六成的火藥。 瞄準的目標的疑點 1.槍手理應知道自己槍枝和子彈的威力很弱,而且第一槍有充分的時間瞄準。但第一槍卻是打擋風玻璃,而不是對陳水扁或呂秀蓮的頭部胸部等要害部位射擊。 1.沒有人能預測子彈打破擋風玻璃後的動向,因此第一槍絕對不是瞄準呂秀蓮女士的膝蓋來發射的。這只是誤傷。 2.如果在一秒內連開兩槍,那第二槍沒有人能瞄準行進間車子上的目標還只擦傷肚皮。所以第二槍瞄準的絕不是陳水扁先生的肚皮。這只是誤傷。 子彈動能疑點 第一發子彈能以約50度角貫穿汽車擋風玻璃,再傷及呂秀蓮女士: 1.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CNS國家標準,汽車擋風玻璃的耐貫穿實驗,要能垂直承受鐵球撞擊相當於88焦耳的能量而不被貫穿。 2.入射角50度,依三角函數可計算要貫穿的距離增加30%以上,貫穿所需要的能量超過88*1.3=114.4焦耳。 3.刑事警察局引用日本研究,表示子彈動能20焦耳才能穿破皮膚。 4.所以第一發子彈的動能至少超過114+20=134焦耳。 5.如果還打穿了呂秀蓮女士的護膝,可能動能超過了160焦耳。 6.依據美軍技術手冊TM9-1907記載,子彈動能達到58呎-磅(78.6焦耳)以上時就具有殺傷力或造成失去戰鬥力。 7.據嫌犯唐守義表示:為害怕出人命,所以只裝五成到六成的火藥。不過第一彈的動能,卻是美軍致命標準的兩倍。 8.但刑事警察局試射結果,第二發子彈動能只有62焦耳。是第一發的一半以下。擊傷呂秀蓮女士的第一彈的動能,是美軍致命標準的兩倍。擊傷陳水扁先生的第二彈的動能,低於美軍致命標準,動能是第一發的一半以下。 |
離奇詭詐的319槍擊案
3月19日槍擊事件,一位國安局人員的證詞 日期: 2004年3月21日 PM 06:56 三月十九日。當天我在不在奇美醫院,我不能說;但是,有些事情,我想, 可以跟你說。我決定辭職。國安局的工作,我以為辛苦的是考過特考,是受訓,是用化名,是工作的危險跟責任...但是我沒想到,有生之年會看到這種恐怖的政治陰謀...當然,當天的狀況局長已經召開記者會說明,組長也參加了,所說的也大部分是真的,除了關鍵句之外都是。當天有問題的狀況,是這樣: 一、 本來我以為只有副總統受傷,因為她是被背進來的,而總統是直挺挺的,跟玉山還有我們的人一起,微笑著走進來的。後來說總統傷在腹部,我的直覺跟專業判斷,很難相信,要不這是我前所未見的新傷勢,要不這是醫師的誤診。 二、 副總統真的很痛,看的出來。總統則在裡面跟幾個人聊天,喝了一點茶。後來躺下照了幾張相。 三、 我們的人早上就先被派到奇美,沒人奉命去成大醫院。 四、 我們的人奉命阻止任何人進出。包括政府官員跟檢察官。後來交代下來,讓幾位指定的人進入。 五、 我們的安全車被換了,當天的行進路線跟規劃不同,防彈衣沒有穿(理由是天氣熱,但3/19天氣並不熱),指揮官臨時換人,行進車速也不合規定。 訓練跟專業告訴我,「找到動機,就找到源頭」,動機是什麼,要從誰獲利最大來找;誰獲利最大?晚上,我在記者會前大概十分鐘看到傷口照片。這麼大的傷口,而且全部都在神經 密佈的表皮。大傷口雖不易致命,但疼痛的程度反而比較高,可能跟被開山刀砍腹部的情形類似。不論砍不砍穿,我都很難相信受傷者可以站著或走路。晚上,我們接到指示。本專案列入極機密管制,所有通聯已經全部由林口那裡電展室的人監控,誰洩密一定會抓到。我沒有決定性的證據,畢竟,我從頭到尾沒同時看見總統的臉跟肚子傷口。都是分開看見。黃主任21日的記者會,副總統的照片很明顯,我們當時看的也差不多;但是,總統那一張,我仍然沒有同時看到臉跟傷口。而且問題是,看新聞錄影,當天總統的傷處其實緊緊的靠著吉普車手扶橫桿。我也不懂,子彈怎麼打到哪裡的?沿著橫桿飛?這種技術我打不出來,就算是局裡的前輩,應該也很少人做的到。我想,連宋的要求不會有結果的。因為,這麼多天,我們甚至可以做一個看起來一模一樣的傷口上去。彈殼、彈頭、衣服的證物更簡單,局裡面來做,檢警怎麼查都會是真的。而且,雖然局裡懷疑的人很多,但是真的知道內情的人很少,我也絕對不相信,局裡的長輩會講出去。但是,我做不下去了。我不可能騙自己,這樣做還能算是為國家安全盡心盡力。我會辭職。 319槍擊案的子彈真像; 中央日報新聞報導: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星期四 民間真調會在一年多來的查訪,曾找出四個證人是總統府職員及警察和醫師,都確切的說出二顆子彈是事後置入的。也就是基吉普車上的子彈及陳水扁衣服內的子彈。 「第一個證人是警察,他說319下午有五名警察到地下一樓的吉普車上檢查二次,並未發現彈頭,只有鋼珠一個。第二個證人也是警察,他說已經知道子彈是由具公職身份的人放在吉普車內,而且也找到了放子彈的人。第三個證人是醫師,他說當天陳水扁在奇美醫院手術時,除了台大外科醫師簡雄飛及奇美醫院副院長李浩銑以外,還有另一位外科醫師把彈頭帶進手術室的。 另外一位証人是總統府職員,他說在投票前一天陳水扁聽到要輸給連宋150萬票氣得咆哮如雷,並高喊我一定會贏」。 還有李登輝事先也證實說陳水扁還有最後的絕招。 而且李昌鈺博士也說有很多的疑點? 八年前的今天,第十一任總統選舉,因為發生不明的二顆子彈,使陳水扁當選。經調查後,嫁禍給死人陳義雄而結案,難以使人信服。八年過去了,人證物證早已湮滅,當事人卻故作姿態,要求重新調查,豈不是醉翁之意。 陳水扁真的想調查真相嗎?且看八年前他的態度。八年前,藍營經立法院的程序成立「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調查小組」,由王清峰領軍;進行之際,扁政府發動「行政抵抗權」,全面杯葛,阻撓調查。二00四年十月,時任內政部長的蘇嘉全說:「公務員對違法違憲的要求有『行政抵抗權』,可以不遵從指揮。」如今,八年前發動「行政抵抗權」的陳水扁,竟然在八年後籲請馬總統重新調查真相,莫非真是此一時彼一時耶? |
陳義雄遺孀開記者會為319翻案,主嫌指向陳水扁
319槍擊案追蹤 2006-3-12 “319槍擊案”發生將屆滿兩周年,該案去年8月也早已結案,不過如今事件又有驚人的進展。媒體報導,319“凶嫌”家屬指控檢方所提供的陳義雄犯罪現場照片作假,且警方在偵訊過程中對他們進行威脅。據悉今天他們將召開記者會,為陳義雄翻案。與此同時,台灣著名時事評論員蘇盈貴和張友驊也表示,警方公布的照片確實造假。 陳義雄家人要為冤死的陳義雄翻案 陳義雄的妻子和兒子昨天從台南趕往台北,他們對警方提供在319案作案“熱區”出現的陳義雄的錄影帶提出質疑,指出經過三維圖案的對比,案中所謂拍攝到陳義雄的錄影帶,根本不是陳義雄本人。陳義雄妻子更指控台灣警方專案小組調查人員,在偵訊時將她的女兒用手銬扣著,逼使她按著字條上所寫,一字一句唸出陳義雄承認犯案的話。 陳義雄的家人今天也將召開記者會,控訴陳水扁當局冤枉陳義雄,陳義雄的妻子將為當日因陳義雄“犯案”而向大眾進行道歉的舉動翻案,強調陳義雄並非319案凶手。 政論員指證警方照片造假 與此同時,政治評論員蘇盈貴和張友驊昨晚透露,當初警方公布的照片,裡面的人根本不是陳義雄。蘇盈貴向台灣TVBS表示,在對比過照片后,可以確定警方公布的照片是造假的。而張友驊則指出,最大的問題是耳朵鼻子跟頭髮,是用3D電腦合成看似陳義雄。用陳義雄的照片跟台刑事局公布的照片作比對,可發現耳朵鼻子還有頭髮部位,幾乎都互不相同。 張友驊說,在整個偵訊過程當中,刑事局人員居然對陳義雄家人深夜審訊,最重要深夜審訊還不准他們聘請律師在場,尤其是陳太太,她出來道歉的那一幕,事實上是經過一些安排的。張友驊指出,尤其是照片的問題更大,況且有很多影帶顯示,陳義雄並不在“熱區”裡,既然不在“熱區”,就沒有所謂陳義雄開槍的問題。 據悉,今天蘇盈貴將和台大政治系教授張亞中、律師王清峰等,陪同陳家人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張亞中轉述,陳妻認為,陳義雄並未涉入三一九槍擊案,也不是犯罪者,但因為遭到有心人刻意扭曲,使得真相越來越混沌不明。 蘇盈貴解釋,日前陳義雄家屬透過“民主行動聯盟”總召謝大寧,表示要為陳義雄申冤,謝大寧再聯繫蘇盈貴,希望藉由蘇的法律專長協助家屬。昨天下午,陳義雄太太及女兒都到台北,為求慎重,蘇盈貴等人下午仿法庭交叉問的方式,質詢陳義雄家屬許多尖銳問題,蘇盈貴認為,確有新証據顯示陳義雄受到冤屈。 張亞中說,陳家人遭警方問訊時非常緊張,六神無主,一般小老百姓碰到這種情形都會惶恐,陳家人也不例外。張亞中質疑,在問案過程中可能有許多違反程序正義的情形,例如陳義雄小女兒被迫戴上手銬、長時間留置、在壓力下問訊等,陳家人的基本人權受到侵害。 而對於為何陳義雄家屬如今才站出來指控台灣檢辦單位,張友驊指出,家屬看到的都是檢方的證據,他們自己提不出證據。換句話說,因為陳義雄的家屬並不懂得法律,他們並不了解,什麼叫做無罪推定的原則,警方卻不斷在無罪推定原則上面操作,包含所謂遺書,包含所謂的筆記等等。 “319案結案”疑雲重重 事實上,“319案”早在去年8月份結案的時候就已經引起巨大的反彈。作為本案唯一的“嫌犯”、在案發後10天被發現溺斃的陳義雄,警方的解釋是“畏罪自殺”,於是把所有的罪名都壓在了“死無對證”的陳義雄身上,稱他犯罪的動機是因對社會現實不滿,但台灣警方對於泛藍陣營以及“319真相調查委員會”所提出的重重疑點始終也沒有合理的解釋,且作為本案重要的證據──犯案手槍至今也仍未尋獲。 在台灣檢方宣布該案結案後,台灣民調顯示,多達八成的台灣民眾不相信陳義雄是犯案凶手,認為該案結案並不等於破案。事實上,這一點就連台灣的警方也不得不承認,結案並不等於破案。 陳義雄的家人在該案結案後,深表不滿,陳義雄的兒子更是一針見血地怒斥,急急結案是“某人為求心安”。 此外,台灣319民間調查組織日前出示的一份調查結果也指出,陳水扁的腹傷並非在“熱區”發生的,而是事后擠破血袋造成傷口表象的,且負責陳水扁保衛工作的人員也並非事前聲稱的毫不知情,根據當時的錄影表明,在該案發生之前,此人曾多次回過頭去觀察陳水扁及呂秀蓮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