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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員心術不正,還想護航私立大學
提高學店的退場誘因? ◎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 張國聖 所謂「私校」,其實就是經主管機關依法許可設立的「學校財團法人」,由其所申請設立並獲准招生的學校。既言「財團法人」(而非「社團法人」),就必有捐助財產,以及用以揭示捐助財產管理方法的捐助章程。換言之,用以興辦私校的法人一經主管經關核准設立,它就僅能在捐助章程辦學目的之存續範圍內存在。 就法律言,與社團法人可以透過召開總會以形成法人意思行為者有所不同的是,財團法人根本不存在意思機關,私校法人的董事會及其成員不過是捐助章程的管理與執行機關而已。準此,學校財團法人之存續於我國教育事業及法制中之公益性,不言自明。何來以「提高退場誘因」為名,將變商業用地之趨利為餌,誘使董事們悖離其捐助章程之存續目的?此舉,豈不公然鼓勵董事們故違其依法應遵守的忠實義務? 在法治架構下,對於私校其實是分別針對「學校財團法人」及其所申辦設立的各級「私校」(理論上,同一財團法人得以興辦多個不同的私校) 而採取差異化的治理途徑。要言之,在法人,為彰顯對捐助章程之尊重以強化法人辦學的自主性,對之採取低密度的行政監督與規範,而代之以內部監控機制與資訊公開為其平衡。但在法人所設立的學校,則因涉及辦學品質與社會資源的投入,需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專業自主的公共價值,則配之以高強度的行政監督與規範機制,如得招生之班級及學生數之控管、師資結構與教學成效的把關等。 因此,就法人言,如其因經營不善致無法達成其辦學目的時,本得依情況循既有法治途徑解決(如追究董事掏空校產之不法行為、主管機關介入乃至接管、破產財產之清算等)。但,就學校而言,實有認真辦學的好學校與不正辦學的學店兩種。處理我國教育,不認真面對兩者之區別與分別對待,恐無法找到出路。教育部長期放任學店不正辦學惡行日益乖張,怠於行使其依法賦與主管機關高度監管與裁處之職權,致使學店快速成為教育商品化下新的詐欺性產業集團。現在,這個主管機關竟然告訴我們,要解散教育詐欺集團還要我們提高他們的退場誘因才行。 (作者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 |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是關說?
如果這不是門神,那什麼是門神? 陳亭妃批門神,黃榮村憤辭校長 中國時報 林志成、徐子晴/台北報導 2013-05-03 01:48 躺著也中槍中國醫藥大學校長黃榮村。(右圖)、佛光大學校長楊朝祥(上右圖)、南華大學校長林聰明(上左圖)被立委點名自教育部退休後,轉任私校當「門神」。(本報資料照片/黃世麒攝)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昨點名黃榮村、楊朝祥、林聰明等教育部退休官員轉任私校,不但領雙薪,還扮演「門神」角色,成為拿到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經費的關鍵人物。現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黃榮村聞訊不甘受辱,宣布即日起辭去校長一職。 陳:領雙薪改革 政院跳票 蔣偉寧昨至立法院備詢時遭到立委質疑,指教育部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規定轉任私校者最多只能領四成月退俸,但送進行政院後,卻遭到刪除,政策跳票。教部長蔣偉寧表示,領雙薪社會觀感確實不好,教育部會再提案。 陳亭妃隨即將矛頭指向教育部退休官員,指他們轉任私校後扮演「門神」角色,像退休部長黃榮村轉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退休部長楊朝祥成為佛光大學校長、退休次長林聰明到南華大學當校長,學校都因此爭取到不少教學卓越計畫經費。 據指出,無黨籍的黃榮村於九十一年二月至九十三年五月民進黨執政時代擔任教育部長,跟陳亭妃算是舊識。從教育部長退下後,黃榮村九十四年轉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一直到現在,但期間已三度被公開質疑領雙薪,讓他相當難受。 陳亭妃昨天不但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時,公開點名黃榮村在中國醫藥大學當「門神」及領雙薪,之後還開記者會再批判一次,黃榮村得知後幾乎氣炸,決定用激烈手段表達抗議與負責之意。 黃:陳汙衊構陷 不公不義 黃榮村的老婆昨天生日,原本應該是個歡樂的日子,但昔日同事卻這樣批評他,令他嚥不下這口氣,昨天傍晚已向中國醫藥大學董事長蔡長海口頭辭職,今天將補書面辭呈。 黃榮村在聲明中指出,立法委員身居國家重要職位,竟然可在未經查證,深入瞭解中國醫藥大學如何經多年努力後,才逐步獲得教學卓越與國際排名世界五百大、亞洲百大名校之艱難過程,便任意汙衊構陷,個人事小,對中國醫藥大學師生員工的長期努力,實屬不公不義。 過去曾多次參與教育部各種計畫經費審核的中央研究院院士曾志朗說,他們是以學校的學術強度、校長領導表現做為是否給予經費補助的依據,不會因為校長是教育部高官退休轉任就給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