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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Google死愛錢!微軟:Google購物搜尋排行都是用錢買來的
2012-11-29 15:05:04 想到聖誕節,也會想到微軟(MSFT-US)的搜尋引擎Bing,然而,Bing卻更希望你想到Scrooge網站。 微軟所謂的「Scrooge」其實就是指Google。 Scrooge這個字是將「screwed」和「Google」結合,同時也是狄更斯大作「聖誕夜怪譚(Christmas Carol)」主角「Scrooge」名字,是英文裡「守財奴」、「吝嗇鬼」的代名詞。 根據微軟的說法,「如今他們的購物搜尋結果全都是付費廣告」。Scrooge網站上描述:Google Shopping這個網站就是一堆鎖定目標的廣告,沒料到此點的顧客會以為那些都是搜尋結果。相反地,Bing搜尋引擎卻提供你「誠實的搜尋結果」。 Scrooge:「商家可以付費提高產品曝光機會,在Google的購物『搜尋』結果中,勝過對手產品,即使該產品對消費者來說並非比較好,也沒有比較便宜。他們這種『付費排名』新系統很容易誤導消費者,把廣告當成誠實的搜尋結果。」 微軟甚至做出了小短片(觀看短片) ,直指Google標示的「關聯性(relevance)」其實代表「這些廣告商付費多寡」。 微軟的抨擊並非毫無根據,今年6月Google宣布了Google產品搜尋(Google Product Search )的新商務模式,將其更名為Google購物(Google Shopping)並開始收費,其新排名系統計算方式係依據關聯性和競購價合併計算,類似產品陳列廣告(Product Listing Ads)。 然而,Google卻有不同想法。 Google認為此舉不僅可讓商家對自家產品有更大的管控力,也會鼓勵商家維持產品資訊在最新狀態。 Google:「更高的資訊品質,無論是價格的正確性、最新銷售方案或者是否供貨中,這些對使用者來說,應該意味更好的購物結果,這也會為商家創造更高品質的產品瀏覽率。」 http://scroogled.com/ |
Scrooge is a common English term for a miserly person, by reference to the fictional character Ebenezer Scrooge, the selfish and miserly protagonist of Charles Dickens' 1843 novel A Christmas Carol. The name is thought to have been inspired by Dickens' misreading of a tombstone erected
to a man with the surname Scroggie. 微軟甚至做出了小短片 (觀看短片) ,直指Google標示的「關聯性(relevance)」其實代表「這些廣告商付費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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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公司 (Google Inc.)
Google公司 (Google Inc.,NASDAQ:GOOG、FWB: GGQ1,官方中文譯名為谷歌),是一家美國的跨國科技企業,致力於網際網路搜尋、雲端運算、廣告技術等領域,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Google由當時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學博士的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共同建立,因此兩人也被稱為『Google Guys』。1998年9月4日,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設計並管理一個網際網路搜尋引擎「Google搜尋」;Google網站則於1999年下半年啟用。 2004年8月19日,Google公司的股票在納斯達克上市,後來被稱為「三駕馬車」的公司兩位共同創始人與出任執行長的埃里克·施密特在當時承諾:共同在Google工作至少二十年,即至2024年止。創始之初,Google官方的公司使命為「整合全球範圍的訊息,使人人皆可存取並從中受益」(to 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 而非正式的口號則為「不作惡」(Don't be evil),由工程師阿米特·帕特爾(Amit Patel)所創,並得到了保羅·布赫海特(Paul Buchheit)的支援。 Google公司的總部稱為『Googleplex』,位於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縣的山景城。 2011年4月,佩奇接替施密特擔任執行長。據估計,Google在全世界的資料中心內運營著超過百萬台的伺服器,每天處理數以億計的搜尋請求和約二十四PB使用者生成的資料。 Google自創立開始的快速成長同時也帶動了一系列的產品研發、併購事項與合作關聯,而不僅僅是公司核心的網路搜尋業務。 Google公司提供豐富的線上軟體服務,如雲端硬碟、Gmail電子郵件,包括Orkut、Google Buzz及最近的Google+在內的社群網路服務。 Google的產品同時也以應用軟體的形式進入使用者桌面,例如Google Chrome瀏覽器、Picasa圖片整理與編輯軟體、Google Talk即時通訊工具等。另外,Google還進行了行動裝置的Android作業系統以及小筆電的Google Chrome OS作業系統的開發。 網站資訊分析網Alexa資料顯示,Google的主域名google.com為全世界存取量最高的站點,除此之外,Google搜尋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域名下的多個站點(google.co.in、google.de、google.com.hk等),及旗下的YouTube、Blogger、Orkut等的存取量都在前一百名之內。 2007年至2010年,Google連續四年蟬聯BrandZ 全球品牌價值榜首,但在2011年被蘋果公司超越。在市場競爭中處於領先地位的現實也使Google公司在使用者隱私保護、版權、網路審查等方面存在一些爭議。 |
谷歌廣告
Google九成以上的營收來自其廣告系統。如2006年財政年度,公司財報顯示104.92億美元的收入中只有1.12億來自於非廣告收入。為了保持在網路廣告代理市場中執牛耳的地位,Google不斷實施各種新的手段。例如Google在收購DoubleClick後獲取技術,得以獲取使用者興趣和確定廣告標的。 Google Analytics可以讓網站站長們檢視並追蹤存取者在何時,以何種方式存取自己的網站,如檢查某一頁面上所有連結的點選等。 Google的廣告系統由兩個部封包成,透過第三方網站來放置。 AdWords為廣告客戶提供在網路中展示廣告的服務,按點選或顯示收費;AdWords的姊妹項目AdSense,允許網站站長在自己的網頁中提供廣告展示的位置,並參與分成。 但Google也由於在網路廣告系統中反點選欺詐(英語:Click fraud)管理的無力而飽受詬病——當一個並不是出於對廣告中產品感興趣的訪客或一個自動指令碼故意點選該則廣告後,會引起廣告客戶過多支付廣告費用。2006年的行業報告指出,約有14%至20%的點選屬於欺詐點選或無效點選。另一個對Google廣告業務的批評來自於對廣告客戶的審查,有些被懷疑違反數位千年版權法。 2003年2月,Google停止了對一個名為Oceana(英語:Oceana (non-profit group))的非營利組織的(抗議大型油輪不合理的污水處理)廣告展示。 Google參照其編輯政策解釋:「Google不接受廣告或網站內容為宣揚反對其他個人、團體或組織的廣告。」該政策卻在隨後即被更改。 2008年6月,在美國司法部鑒於反托拉斯的促使之下,Google與雅虎兩大巨頭達成廣告協議,雅虎在自己的網站頁面上顯示Google廣告。但最終Google又在2008年11月撤出該協議。 為了推銷自己的產品,Google啟動了一個名為Demo Slam 的網站以展示自有產品的技術示範(英語:Tech demo)。 每一周都會有兩個團隊競相把Google的新產品公佈到網站上。 《搜尋引擎雜誌》撰文寫道:Demo Slam是「創作者和技術嫻熟的人們製作視訊來使世界上其他人類了解最新最偉大技術的地方」。 搜尋引擎 2011年Google的新首頁,頂部的導覽列變成黑色。Google搜尋是Google公司重要也是最普及的一項功能,是多個國家內使用率最高的網際網路搜尋引擎。根據comScore(英語:comScore)2009年11月公佈的市場統計,Google在美國搜尋引擎市場上佔有率為65.6%。 Google抓取數十億的網際網路網頁,因此使用者能透過搜尋關鍵詞等操作較為輕鬆地獲取想要搜尋的訊息。除了最基本的文字搜尋功能之外,Google搜尋還提供至少22種特殊功能,如同義詞、天氣預報、時區、股價、地圖、地震資料、電影放映時間、機場、體育賽事比分等。 Google搜尋在搜尋與數位相關的訊息時又會有另一些特殊功能:如單位換算、貨幣換算、數位運算、包裹追蹤、地區代碼。 同時,Google也為搜尋頁面提供語言翻譯功能。 2011年Google先後推出語音搜尋和圖片搜尋。 儘管Google搜尋很受大眾喜愛,但也有許多組織對它發出批評的聲音。 2003年,紐約時報聲稱Google對其網站抓取與形成的快取侵害了網站內容的版權。 在這個問題上,內華達地方法院審理了相關的Field v. Google(英語:Field v. Google)和Parker v. Google兩個案件,Google成功地為自己作了辯護,推翻了指控。 |